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调解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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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长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给付奚**借款本金129000元、实现债权费用9520元,合计138520元,2021年6月至11月每月28日前支付2500元,2021年12月28日前支付25000元,2022年1月至11月每月28日前支付2500元,2022年12月28日前支付21020元,2023年1月至11月每月28日前支付2500元,余款22500元于2023年12月28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若***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奚**有权就163520元(包含了25000元的违约金)的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 本案案件受理费3040元,减半收取1520元,由奚**自愿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裁判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