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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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郯城县人民法院(2021)郯执字第920号享有的执行债权中的100000元; 冻结期限一年,自2021年4月日起至2022年4月日止。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申请人邹**先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