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五河县振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2021)皖0322民初60号民事判决;

二、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汪*返还履约保证金10000元;

三、驳回汪*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均由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2-14
发布日期 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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