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黑龙江和顺市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五常市拉林满族镇人民政府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五常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在诉讼期间提出撤诉申请,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且该行为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黑龙江和顺市政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25.0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2-01
发布日期 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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