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省金牡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河南省金牡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翁**劳务费17209元及利息(利息以17209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元,减半收取115元,由被告河南省金牡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0-08
发布日期 2021-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