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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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厚林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继续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账户内的存款5601006.94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申请延长冻结、查封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的三十日前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轮候查封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逾期或解除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