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未央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广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成都未央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撤诉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成都未央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成都未央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08-05 |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