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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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留被执行人游*银行存款或其他收入110000元,如前述措施不能执行,则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游*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