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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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对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为怀化宇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衍生诉讼,交给下级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案件的处理,属于确有必要移交的案件,且已经报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9-17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