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昭通市绿色产业开发总公司巧家造纸厂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养老保险待遇纠纷
法院 巧家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胡**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0元,退还原告胡**。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23
发布日期 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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