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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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高**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238元,由原告高**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6058元,由反诉原告浙江景华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