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六安市建华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 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第四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依法冻结、查封被申请人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第四有限公司名下价值870000元财产(银行账户存款或其他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