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21)湘0102民初11153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580元,减半收取790元,由罗*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80元,减半收取790元,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12-08
发布日期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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