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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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高唐永旺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启旭贝贝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高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北京启旭贝贝科技有限公司、安微启旭贝贝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4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2-22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