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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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慈溪市红遍天服装厂 常熟市服装城李银村服装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慈溪市红遍天服装厂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慈溪市红遍天服装厂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77元,减半收取计388.50元,由原告慈溪市红遍天服装厂负担,交纳本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27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