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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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沭阳县沭城文梅书店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本案的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长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日期 | 2022-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