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瑞日实业有限公司
邹平双立纺织有限公司
山东省邹平顺友科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邹平金钰磨料有限公司
邹平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邹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王**、山东省邹平顺友科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邹平金钰磨料有限公司、邹平双立纺织有限公司、山东瑞日实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130000元;扣留、提取其可供执行的收益;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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