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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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临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原告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56589.04元(141472.60元×40%)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张**卡号:6223********.开户行: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76元,减半收取838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20元,由原告负担231元,由被告***负担112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