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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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泰安祥和置业有限公司 泰安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位于泰安市的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