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湛江宏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湛江市宏峰贸易有限公司
湛江市翼宇不锈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异议人(利害关系人)湛江宏润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二、变更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2019)粤0802执恢508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的第一项为:你司自收到本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湛江市翼宇不锈钢有限公司履行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务302483.54元,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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