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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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连云港华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91733元(原告已预交),退回原告连云港华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费300元,由原告连云港华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