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宿迁福康鑫木业有限公司
枣庄市晨升纸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枣庄市晨升纸业有限公司撤诉;

二、解除对被告宿迁福康鑫木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及网络账户存款50000元的冻结。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22元,保全费520元,合计1042元,由原告枣庄市晨升纸业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0-13
发布日期 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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