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汕头市嘉昊玩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法院 铜鼓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王**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款汇至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4×××0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如逾期不交纳,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09-13
发布日期 2022-01-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