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东豪恒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商丘市兴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北京东豪恒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商丘市兴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0 000元或者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5-08 |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