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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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伊逊山泉饮品有限公司 北京山天大蓄知识产权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承德伊逊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承德伊逊山泉饮品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7417元,减半收取计3708.5元,由原告承德伊 逊山泉饮品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