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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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晋中鑫鑫向荣运输有限公司 山东冰果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海欣慧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经本院审查,于2021年10月27日作出(2021)鲁0321民初385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并于2021年11月1日立案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冰果贸易有限公司、山西海欣慧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7825.65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1-01 |
| 发布日期 | 2022-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