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梅州市爱佳实业有限公司
梅州强华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梅州强华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为其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第三人利益,依法应准许其撤诉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梅州强华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梅州市爱佳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1566元,减半收取5783元,由原告梅州强华汽车零件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1-18
发布日期 2022-01-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