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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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常州市勤达化工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8900元,退回原告常州市勤达化工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2-06
发布日期 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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