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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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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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常州市勤达化工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8900元,退回原告常州市勤达化工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2-06 |
| 发布日期 | 2022-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