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交还给申请执行人石*(身份证号码:43090219********); 二、冻结(扣留)、扣划(提取)被执行人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或其他收入118098元,如上述措施不能执行,则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