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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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伊犁阜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伊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4002民初332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无业,住***。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伊犁阜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夏振盈,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伊犁阜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7日立案后,原告***、***未在本院限定期限内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喻景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左雷 书记员李贝蓓 |
裁判日期 | 2020-03-20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