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莆田市富力城房产有限公司
莆田市城厢区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欧**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吴**办理将位于荔城区××街道××街××号××花园××号楼××梯××室房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吴**名下;

二、驳回欧**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33元,由吴**负担1433元,由欧**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7-27
发布日期 2022-01-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