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邝**货款28万元,并赔偿该款自2020年5月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5.775%计算的利息损失;

二、驳回杨**、邝**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被告***、杨**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0元,由***、杨**负担。

原告杨**、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17
发布日期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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