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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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邝**货款28万元,并赔偿该款自2020年5月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5.775%计算的利息损失; 二、驳回杨**、邝**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被告***、杨**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0元,由***、杨**负担。 原告杨**、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17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