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凡泰纸业有限公司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长垣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561元,由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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