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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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航华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大连航华置业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存款1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冻结存款期限为十二个月,查封车辆车籍、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冻、续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由申请人申请解除冻结或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12-28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