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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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省华远卫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返还原告贵州省华远卫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人民币50,000.0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从2018年11月15日起的利息。限判决生效10日内履行。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50.00元及公告费,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