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张江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恒大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共有物分割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产权归原告薛**所有;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产权归被告薛**、薛**、薛**、薛**、薛**共同所有;

二、第三人上海恒大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原告薛**、被告薛**、薛**、薛**、薛**、薛**办理上述二套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费用按产权份额比例承担。

案件受理费9,298元,由原告薛**负担5,206元,被告薛**、薛**、薛**、薛**、薛**各负担818.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1-15
发布日期 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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