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金元莱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巴莱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江西巴莱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解除对被告南县昌辉农资销售部、***的银行存款38456.69元的冻结及相应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

本案案件受理费812元,减半收取406元,诉讼保全申请费405元,合计811元,由原告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07
发布日期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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