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乌鲁木齐惠华兴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新疆力铭鑫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新疆力铭鑫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价值108000元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案件申请费1060元,由申请人乌鲁木齐惠华兴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08 |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