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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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湖南红星现代市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20)湘0111民初792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20)湘0111民初792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湖南红星现代市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谭**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租金959.31元及违约金(以同期欠付租金为基数,从每期付款之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按季分段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本案一审受理费,减半收取41元,由湖南红星现代市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审受理费50元,由谭**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