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1-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融易(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追加被告***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6执9075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告***在尚未缴纳出资的9000000元范围内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6民初33693号判决书所确定的融易(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7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2020)京0106执异950号执行裁定书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裁判日期 2021-09-28
发布日期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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