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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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肖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2021)沪0113民初7124号民事判决; 二、上海肖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池**借款本金8,007,000; 三、上海肖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池**借款利息(以8,007,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3月1日止按年利率4.5%计算;自2021年3月2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一审案件受理费78,082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上海肖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8,082元,由上海肖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