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任*银行存款307285.14元或查封价值相当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056元,由申请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垫付。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