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县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黄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对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2018)鄂1127民初178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时,被执行人吴**、赵**尚欠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县支行50000元及利息。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11-23 | 
| 发布日期 | 2022-0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