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法院 木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被告自行和解,原告请求撤回起诉不损

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镇西村民委员会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原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镇西村民委员会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2-01
发布日期 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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