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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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
法院 | 木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被告自行和解,原告请求撤回起诉不损 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镇西村民委员会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原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镇西村民委员会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日期 | 2022-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