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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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郑*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978.50元,由原告郑*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