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味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马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马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权利,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深圳市味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元6086.12(已由原告已预交),因原告减少部分诉讼请求,按规定应收取案件受理费50元,因原告申请撤诉,本院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深圳市味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余款6061.12元退还原告。

裁判日期 2021-11-25
发布日期 2022-01-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