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徐州市世缘混凝土有限公司 徐州九天建材有限公司 枣庄市凯博港务有限公司 徐州市通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徐州九天建材有限公司、徐州市通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徐州市世缘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200000元,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如申请续封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封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