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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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徐州宝丰特钢有限公司 徐州林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徐州林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期内损失10710元; 二、驳回原告徐州林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90元,由原告徐州林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860元,被告***负担2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5-28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