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悠芙化妆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清淡喜地喜杰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淡喜地喜安碧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冻结被申人上海悠芙化妆品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100 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2-17 |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