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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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顶点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炬力传媒有限公司 宁波市达伦之园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顶点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顶点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2018)浙0282民初275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4080元,退还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顶点食品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08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20-03-16 |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